《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11-26 点击:665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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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离每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四川将指导全省各地与社会各界拧成一股绳,合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方案》首先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目标分“三步走”,分别确定2020年、2022年和2025年的计划实现的具体成效。具体说来,到2020年,国家确定的成都、德阳、广元3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城市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有效做法。其他地级城市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上述目标要进一步巩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再次明确提出,生活垃圾分类要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根据《方案》,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下同)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上述四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同时要求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确保收集容器的颜色和图文标识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的完善,《方案》也进行了相应要求,包括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等。如力争2022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记者?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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