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皖粮法网函〔2019〕30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4-24 点击:1211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9-04-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法网函〔2019〕3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司局便函法规〔20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组织落实,按时报送。

  一、搞好改革工作衔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局“三定方案”,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职责,由财务审计处调整到政策法规处。各市县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249号)部署,继续抓好改革攻坚任务,并在此轮机构改革中要明确有人管、有人负责具体抓落实(附表),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二、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准确的基础改革数据是考量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次国家要求提供改革情况,涉及到各市县国有粮食企业具体名称及数量等情况,时间紧、质量要求高,各地要抓紧做好摸底,并以市为单位汇综填报,力求统计数据质量可靠,杜绝迟报、漏报、少报、不报等情况。

  三、分析现状总结经验。对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分析本市县推进国企改革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意见,提出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

  请以市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魏清松 0551-62870683 919688796@qq.com

  附件: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联系表

  2. 国有粮食企业(含军粮供应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司局便函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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