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食品快检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19〕60号)

来源: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08 点击:1121

发布单位: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市监发〔2019〕6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食品快检工作,发挥食品快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均作出了明确和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于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各级市场监督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督促各级抓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人员、经费、设备和时间的落实,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19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测重点

  各地要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的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一)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原则上,市场监管机构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二)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的食品、餐饮具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硝基呋喃、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市(州)局要制定好本级年度快检计划并指导县(区)局制定详细的食品快检计划,要将快检的品种、批次合理分配。省局将每季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省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开展定向监测和专项整治。

  三、科学制定方案,认真完成任务

  2019年,按照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总数与食品快速检测批次1:1的比例完成快速检测任务,全省食品监管机构共开展快检约20万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附件1)。

  (一)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任务

  根据省局统一计划安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单位2019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逐级分配快检任务。甘肃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东风场区工商局参照省局计划,根据本辖区实际,自行确定快检工作任务。

  (二)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任务

  按规定完成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快检任务指标。制定快检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快检工作。每月对辖区快检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州市场监管部门。

  (三)市场监管机构任务

  市场监管机构是检测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根据省、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的检测计划,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摊点生产销售的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时,各地要附件3-8要求,填写快检相关工作表格。食品快速检测各类文书表格由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印章。

  (四)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任务

  每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每年的第一、四季度,每月检测120个批次;每年的第二、三季度,每月检测150个批次(各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数量见附表2);市州和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省局下达检测任务的基础上,也要下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具体检测任务。

  四、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人员培训。各地也要加强对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通知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企业,加强与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驻我省的本地化服务公司建立联系,组织对检测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解决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省局将于2019年第4季度开展全省食品快检技能比武竞赛活动,对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年底目标责任考核视情加分。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地要按照“谁检测谁上传、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或自动上传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省局将适时对食品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每季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快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全省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规范检测程序。各地在实施快检工作时,要严格抽检和检测程序,认真填写各类数据(见附件3-8),及时归档备查。使用去年为基层配发的食品快检仪器,对食用农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等项目的检测时,确定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销售者应当暂停销售,被抽查人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不申请复检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食品中呕吐毒素、罗丹明B、亚硝酸盐、吗啡、可待因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

  (四)加强检测保障。市场监管机构所需检测和购样经费应纳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保障。去年配发的快检仪器,省局购买了3年的试纸试剂,各单位及时与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陈怡廷:19991978062),保证耗材工作供应。因广州达元绿洲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宋朝颖:18688395790)免费提供检测试剂的合同到期,2019年的食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由建设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企业自行采购,费用自理。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要加强对市场监管机构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市场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省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由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省局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根据情况选择改建。

  联 系 人:曹福成

  联系电话:(0931)8533382

  邮箱:43224436@qq.com

  附件:1.2019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分配表

  2.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分配表

  3.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单

  4.食品快速检测抽样通知书

  5.食品快速检测报告

  6.食品质量快速检测结果通知单

  7.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报告表

  8.食品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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