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的通知(新安监〔2018〕108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21 点击:926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新安监〔2018〕10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装备更新不及时;水泥等能源原材料和基础化工产品供应偏紧、价格涨幅明显,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同时,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将陆续开展,自治区也正处于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易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事故防控压力更大、安全生产任务更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对防控事故重点工作再细化部署、再深化推进、再强化落实,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狠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非煤矿山领域要突出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防范,重点检查井下人员逃生通道,是否按照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要突出采空区坍塌事故的防范,重点检查井下采空区充填情况、深井地压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和防范应对措施;要突出地下矿山提升系统坠罐事故的防范,重点检查罐笼、斜井人车、提升钢丝绳、防坠器等检测检验报告和日常维护记录;要突出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溃坝事故的防范,重点检查“头顶库”治理方案的落实,检查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和应急演练记录。

  危化品领域要重点检查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罐区设置紧急切断、高、低液位报警和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情况;生产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锁设施运行情况;生产装置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及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油气管道领域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依法打击在油气输送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行为。

  烟花爆竹领域要针对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特点,重点检查落实烟花爆竹执行连锁经营的“八统一”和四个100%情况;流向信息采集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情况,打非治违等情况。

  金属冶炼等工贸领域要重点检查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煤气、检维修等重点生产工序,危险因素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限空间确认和作业审批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十大隐患核查情况;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储存和管理等情况。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要求,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全面协调、综合监管的作用。要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督促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紧盯问题短板弱项,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特殊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8〕56号)、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害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新安监〔2018〕106号)和自治区关于防御气象灾害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和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确保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做好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特别是极端天气下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要随时关注事故的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迅速核查详细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等现象发生。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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