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8﹞9号)

来源: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05 点击:1432

发布单位: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食安办发﹝2018﹞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专项治理,经商省老龄办、“护老行动”有关成员单位同意,省食品安全办制定了《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以中老年人为对象,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形式虚假宣传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安排和2018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省食品安全办联合有关部门决定加强“护老行动”宣传并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重点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护老行动”专项治理,促进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老年消费者群体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日。

  二、活动主题

  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省级宣传活动方案(见附件1),编印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资料,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方案部署统一开展宣传活动。

  (二)市县层面。由各市州、县(市)区食安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10月17日重阳节当天同步举行宣传活动,并参照省级层面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统一开展一次进社区、一次专题讲座、一次节假日宣传活动,分发宣传资料。

  (三)社会层面。各级食安委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认真做好本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宣传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宣传主题标语“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强化主题宣传。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优势,丰富、完善和创新宣传思路与手法,形成宣传全覆盖格局。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期、中期、后期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市州食安委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宣传的成效和取得的经验,于11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及统计表的电子版(附件2)报省食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肖洁; 电话(传真):0731-88635917 15273877006;

  邮箱:362723037@qq.com。

  附件:1.省级层面活动及分工方案

  2.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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