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9-04 点击:1246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1-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实施日期: 2017-01-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张国清

  2017年1月24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等15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14件政府规章继续施行,有效期从原有效期到期之日次日起重新起算。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5件)

  2.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施行的政府规章目录(14件)

  附件1

  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5件)

  1.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2.重庆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4.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5.重庆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2000年4月5日起施行)

  6.重庆市统一代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7.重庆市教育督导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2001年2月27日起施行)

  8.重庆市建设用地监管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2001年10月8日起施行)

  9.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10.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11.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12.重庆市出租汽车顶灯和计价器使用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13.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2007年12月27日起施行)

  14.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0号,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15.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施行的政府规章目录(14件)

  1.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2005年4月22日起施行)

  4.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5.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6.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7.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6号,2005年9月13日起施行)

  8.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9.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0.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2.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13.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14.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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