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报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64号)

来源: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08-07 点击:1123

发布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7-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京质监发〔2018〕6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规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充实审查员队伍,面向社会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从事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工作满5年;

  (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工作。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审查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请表》(见附件1,附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应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和所在工作岗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三、其它事项说明

  (一)市质监局将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员组织培训及考试,培训及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市质监局将通过考试的申请人员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注册。

  联系人:张友谊;联系电话:57520289;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中心207房间;邮箱:sczx@bjtsb.gov.cn。

  附件:1.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申请表

  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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