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来源: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07-05 点击:1213

发布单位: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6-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市场监管部门)、省环保院:

  按照《全省2018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冀质监函〔2018〕113号)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本区域内的第二季度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排查产品存在隐患,及时分析发现并处理存在问题。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采样情况

  原计划抽取样品数量为215批次,实际抽查样品数量为194批次,涉及164家生产企业,计划完成率为90.2%。涉及复合膜袋、编织袋、塑料容器、纸制品、餐具洗涤剂等五类产品。样品依据国家监督抽查规范、监督抽查细则、产品执行标准进行了监督检验,详见表1。

  表1 采样统计表

样品名称
复合膜袋
编织袋
塑料容器
纸制品
餐具
洗涤剂
合计
监督抽查采样数量
(批次)
68
12
72
31
11
194

  (二)检验结果

  此次监督检验由省环保院具体承担。检验依据为国家抽查规范、监督抽查细则、产品执行标准等。监督抽查的194批次样品中,合格18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5.4%;检出5批次复合膜袋、4批次塑料编织袋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6%。具体情况详见表2。

表2 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产品
 
结果
复合膜袋
编织袋
塑料容器
纸制品
餐具洗涤剂
合计
抽查总批次
68
12
72
31
11
194
不合格批次
5
4
0
0
0
9
不合格率(%)
7.4
33.3
0
0
0
4.6

  (三)各市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所采集的样品分布情况详见表3,出现不合格产品且检出率由高到低的区域依次为邯郸、保定、邢台、秦皇岛市。

表3 各市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地市
复合
膜袋
编织袋
塑料
容器
纸制品
餐具
洗涤剂
监督抽查结果
 
监督抽查批次
实物不合格批次
实物不合格率(%)
石家庄
5
0
1
2
8
16
0
0
 
沧州
18
0
30
4
0
52
0
0
 
保定
10
0
8
12
0
30
3
10.0
 
衡水
1
0
0
0
0
1
0
0
 
廊坊
11
0
0
7
0
18
0
0
 
唐山
2
3
2
1
1
9
0
0
 
承德
0
0
0
0
0
0
0
0
 
秦皇岛
11
0
6
1
1
19
1
5.3
 
张家口
1
0
3
0
1
5
0
0
 
邢台
9
3
7
3
0
22
2
9.1
 
邯郸
0
3
15
1
0
19
3
15.8
 
辛集
0
3
0
0
0
3
0
0
 
定州
0
0
0
0
0
0
0
0
 
合计
68
12
72
31
11
194
9
4.6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产品抽样中的问题及原因

  此次监督抽查的计划完成率为90.2%,实际完成抽样数比原计划抽样数少21批次,实际抽样未达到原计划数的主要原因系部分企业应环境治理要求停产整顿,无法实施检验样品抽取工作。

  (二)产品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原因

  此次共检出不合格产品9批次,主要是复合膜袋、塑料编织袋两类产品,见《监督抽查不合格问题样品汇总表》(附件1)。5批次不合格复合膜袋产品中,其中1批次剥离力不合格,3批次苯类溶剂残留不合格,1批次剥离力、苯类溶剂残留均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塑料编织袋中,均为剥离力指标不合格。

  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溶剂残留

  此次抽查有4批次复合膜袋产品中苯类溶剂残留量不合格。溶剂残留量超标原因:一是在复合及印刷过程中使用原辅料不合格;二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主要是在复合过程中的烘箱温度梯度和通风效果未能有效控制导致超标;三是复合膜袋产品在复合下机后,企业为追求出货速度,不能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熟化温度、时间不足原因导致。

  2.复合膜袋剥离力

  此次抽查有2批次复合膜袋产品剥离力不合格。造成复合膜袋剥离力不合格原因有:

  一是胶与油墨相容性不好;二是涂布量不够,使得剥离力强度下降;三是复合热辊温度不够,温度不足以使得胶融化,流动从而不能充分润湿第二卷基材。

  3.编织袋剥离力

  此次抽查有4批次塑料编织袋产品中剥离力不合格。造成塑料编织袋剥离力不合格原因可能有:

  一是生产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严格。在生产过程中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对复合编织袋生产工艺会产生影响,如果控制不当会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出厂检验工作不到位。企业未进行出厂检验,或出厂检验不全面,未对剥离力指标开展出厂检测;三是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编织袋产品在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都会对编织袋质量产生影响,并且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产品容易发生老化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其查明原因,限期改正;同时,督促企业对问题产品采取后处理措施。

  (二)对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密切监督其整改情况,并及时对其新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行跟踪检验,督促其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工艺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同时,省局将把其作为重点抽查对象,进行重点跟踪监督。

  (三)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情况,请各市监管部门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问题企业整改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及《问题企业后处理情况统计表》(附表2)一并上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1.监督抽查不合格问题样品汇总表

  2.问题企业后处理情况统计表

  3.2018年第二季度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29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