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14 点击:1348
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肉孜节”“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昌吉州“肉孜节”“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6月14日
二、督查内容
“肉孜节”“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对节日热销食品监督检查;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等情况。现场抽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超市各1家。
三、督查人员
王忠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栗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主任科员(联络员电话:13565826052)
姜靖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消费监管处主任科员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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