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7年度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2018年第5号)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8-01-11 点击:1370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8-01-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8年第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8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海关总署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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