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 更新时间:2017-12-21 点击:1465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
发布日期: 2017-1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实施日期: 2017-12-1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7年1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主任 李斌

  2017年12月1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1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卫生部
广电部
新闻出版署
国家工商局
国内贸易部
轻工总会
1995.6.13
2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3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4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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