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解读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7-12-05 点击: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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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起草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起草背景及依据

  《通知》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起草。

  二、《通知》的目的、意义

  《通知》主要明确了“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是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提升粮食品质、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

  三、《通知》解读的要点

  (一)总体框架。《通知》全文共3部分。第一部分以“总体要求”为题,阐明了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以“重点任务”为题,提出了“优质粮食工程”的重点以及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措施。第三部分以“保障措施”为题,明确了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放大资金效应、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考核等具体措施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通知》立足解决我区粮食在产量增长的同时,优质粮食品种供给不足,难以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需求;粮食质检体系还不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农户粮食产后品质保障能力较弱,粮食产后社会化服务还不健全这些问题。按照党的十九大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产的矛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要求,确定指导思想和原则,解决人民群众“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的转变。

  (三)目标。到2020年,全区产粮大县的粮油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示范县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能力全面增强。

  (四)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聚焦“保障安全、提升品质、改善营养”,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标准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通过政府引导、品牌培育、宣传推介,充分借助“好粮油”行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粮油企业从流通领域发力,向生产端和消费端延伸,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好粮油”,占据产业高端,提高优质粮油市场占有率和覆盖面,形成宁夏优质粮油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与“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相对接,制定宁夏“好粮油”标准,大力开发优质粮油产品,开展粮食产后服务,组织开展优质粮油测评。开展宁夏“好粮油”产品遴选、审核和上报,建立与国家对接的宁夏“好粮油”网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销售渠道。支持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产粮大县和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粮油企业,开展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建设。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粮油加工龙头企业,通过优质粮油订单生产,优质资源整合重组,依托科技创新、精深加工、品牌建设、产后服务等举措,延伸产业链,提升经济效益。

  二是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功能互补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完善自治区级粮食质检中心及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地市级粮食质检站和部分县级粮食质检站,形成功能互补、检测规范、辐射全区的宁夏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同时,通过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防止不合格粮食产品流入口粮市场,提高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安全源头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

  三是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通过整合盘活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支持产粮大县农民合作社、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集收储、清理、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为一体的专业化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将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与宁夏“智慧粮食”综合管理平台、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联网,大力发展“互联网+粮食”产业,着力打造统一的粮食交易信息网络体系。满足种粮农户分散和短暂储粮的需求,抓好“大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培训粮食产后服务技能人才,提高粮食收储技术水平,减少损失浪费。

  四、《通知》的重点内容表格解读

内  容

         解       释

“优质粮食工程”。

含“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3个子项。

“好粮油”行动计划。

一是制定宁夏好粮油质量标准,引导优质粮食种植,开发优质粮油产品;二是开展好粮油产品遴选、审核和上报,建立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三是发挥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从2017年到2019年,建设9个示范县、10-15家示范企业作为宁夏“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主体。其中:2017年,选择3个示范县(青铜峡市、平罗县、永宁县)和4—6家示范企业;2018—2019年选择6个示范县和6-9家示范企业。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从2017年起,分2年完善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及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市级粮食质检站,新建3个县级粮食质检站,形成功能互补,检测规范,辐射全区的宁夏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同时,为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和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

2017年,新建盐池和彭阳2个县级粮油质检站,完善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和吴忠、银川粮油质检站,为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配置检验设备。2018年,新建西吉县级粮油质检站,完善石嘴山、中卫、固原3个地市级粮油质检站,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配置快速检测设备。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指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一系列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机构,为农户提供“五代”服务。

我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开始,2018年完成。计划建设70个左右产后服务中心,其中2017年在永宁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建设30个左右;2018年在其他6个产粮大县建设40个左右。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县(市)和项目应确保12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所指产粮大县。

    财政部确定的2017年我区产粮大县: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同心县、彭阳县、西吉县、中宁县、海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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