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中微量元素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耕环[2017]29号)

更新时间:2017-07-14 点击:1061

发布单位: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发布日期: 2017-07-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苏耕环[2017]2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土肥(耕保)站:

    2016年全国农技中心与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牵头,对2005~2015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有关土壤中微量元素数据进行初审。今年全国农技中心正组织开展土壤中微量元素数据复审工作,初步结果表明,我省相关数据严重不足,上报率低,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土壤中微量元素化验与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化验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以来,我省认真宣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修订版),利用“三图”叠加法进行采土取样,兼顾粮田和园艺作物,每年采集的土壤样品除要求对土壤有机质、全氮、速效磷、速效钾、pH等常规五项指标化验外,要求对10%的土壤样品进行中微量元素测定。中微量元素测定方法参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16。目前部分县(市、区)尚未按要求及时化验土壤中微量元素。凡没有按照要求化验的县(市、区),请尽快逐年对照检查,补充化验。

    二、数据填报

    请各地尽快查漏补缺,已经进行中微量元素测定的,尽快对测定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审核,及时上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三、填报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县域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操作方法详见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审核与信息系统应用培训资料。表格填报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审核,重点审查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连贯性、量纲等。请于2017年8月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填报工作,并将中微量元素数据从测土配方施肥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中导出,以Excel的形式报送省耕环站,并做好备份。

    联系人:仇美华,张丽

    邮箱:meihua1206@163.com,2016703763@qq.com

    联系电话:025-86263734,86263139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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