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四川检验检疫局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检认[2015]65号)

更新时间:2017-07-13 点击:828

发布单位:四川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 2015-03-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检认[2015]65号
实施日期: 2015-03-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分支局、宜宾办、遂宁办,局机关各部门、机场办、陆运办:

    《四川检验检疫局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四川检验检疫局无需和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检验检疫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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