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07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7-06-12 点击:1618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17-06-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07号
实施日期: 2017-06-02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做好兽药评审工作,保证兽药评审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我部修订了《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遴选了农业部第七届兽药评审专家库专家。现发布修订后的《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入选农业部第七届兽药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名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农业部第七届兽药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名单(略)

  农业部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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