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2016年第31号)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更新时间:2016-04-08 点击:1374

发布单位:质检总局
发布日期: 2016-03-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6年第31号
实施日期: 2016-04-10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

  质检总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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