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6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15]994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5-12-22 点击:971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5-12-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商贸函[2015]99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6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附件:2016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务部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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