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意见的函

更新时间:2015-08-12 点击:1216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8-05
失效/废止日期: 2015-09-1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15-08-05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02年实施以来,在规范兽药生产、保证兽药质量和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兽药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兽药生产环节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对《规范》进行修订。

  按照农业部兽医局要求,现已启动《规范》修订工作,力求通过进一步修订《规范》技术标准,促进我国兽药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兽药产品质量。

  为做好《规范》修订前期工作,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规范》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gmp@ivdc.org.cn

  电 话:010-62103531

  联 系 人:陈莎莎 高艳春

  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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