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3-09-17 点击:544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近期,我局根据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的信息,及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发现,“氨基酸螺旋藻(昌佳牌螺旋藻片)”等25种保健食品为假冒产品(详见附件)。为保护公众健康消费权益,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查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附件所列的产品,一律不得在本市销售。
二、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应对照附表所列名单,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上述产品须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隐匿或擅自退货。
三、请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上述违法产品的检查,发现有经营上述违法产品的单位,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假冒保健食品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