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0]238号)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127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0-03-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质检办食监函[2010]238号
实施日期: 2010-03-1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硫磺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硫磺。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