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

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778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8-01-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6号
实施日期: 2008-01-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表所列抗坏血酸等2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类别

 

添加剂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抗氧化剂

抗坏血酸

果酱

5.0

异抗坏血酸钠

酱油、食醋、酱类、液体复合调味料

1.0

着色剂

亮蓝

酱腌菜

0.025

糕点

0.025

萝卜红

食醋、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胭脂虫红

熟肉制品

0.5

方便面

0.3

果冻

0.05

焦糖色

其他饮料类(仅限鸡精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乳化剂

山梨酸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植脂末

5.0

硬脂酰乳酸钙

面包专用粉、馒头专用粉

2.0

增味剂

琥珀酸二钠

酱油、蚝油

10.0

水分保持剂

磷酸二氢钠

生湿面条

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计不超过2.5g/kg

焦磷酸钠

生湿面条

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计不超过2.5g/kg

六偏磷酸钠

生湿面条

磷酸盐使用量在生湿面制品中以磷酸根(PO43-)计不超过2.5g/kg

甜味剂

乙酰磺胺酸钾

焙烤食品

0.3

甜菊糖甙

酱油、食醋、酱类、蚝油、复合调味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增稠剂

黄原胶

酱油、食醋

2.0

蚝油、酱类

10.0

羧甲基淀粉钠

方便面

0.05

醋酸酯淀粉

生湿面条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营养强化剂

β-胡萝卜素

固体饮料

3-6 mg/kg

叶酸

固体饮料

157-313μg/kg(以稀释后的液体饮料计,固体饮料使用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烟酸(或烟酰胺)

果汁(味)型饮料

3.3-18mg/kg(如为果汁(味)型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维生素B6

果汁(味)型饮料

0.4-1.6mg/kg(如为果汁(味)型固体饮料,则需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核苷酸

婴幼儿配方粉

0.12-0.58g/kg(以核苷酸总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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