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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来源: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0-10-26 点击:299

  为进一步加强大余县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局迅速进行了工作部署和落实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

  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下发食品安全自查表,督促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要求自查,同时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建立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做好食堂各项台账。

  检查许可证持有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认真核查各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认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问题。

  检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认真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是否存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问题。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和专用台账等要求。

  检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卫生状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加工工具和设施表面清洁并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是否在规定区域操作。

  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组织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自查工作103户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06户次,立案查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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