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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20-08-11 点击:389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天津开发区明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产品“柴蛋财”柴鸡蛋判定不合格(抽样单编号:GC2012000011063002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开发区明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产品“柴蛋财”柴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柴蛋财”柴鸡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抽样单编号:GC20120000110630020),日期:2020-04-29,规格型号:15枚/兜;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甲硝唑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天津开发区明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不合格批次“柴蛋财”柴鸡蛋20兜,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当天,涉案批次“柴蛋财”柴鸡蛋2020年4月29日销售6兜,其余14兜退回采购单位天津财神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无库存。

  (三)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监督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及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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