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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期)

来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9-03-15 点击:530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饼干共3类产品10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6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批次;抽检酒类38批次、饼干2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海榆店销售的绿橙,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陵水椰林中心农贸市场龙籍芬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三亚天南贸易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保亭保城曾祥开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保亭保城卓亚元海螺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五指山李雄爱海鱼摊销售的海白,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高芳梅八所商贸市场摊位销售的麻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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