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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8年省抽第51期)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12-25 点击:1566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4类食品30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酒类1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豆制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贵州中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菜扣肉2批次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得使用);标称贵州中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菜蹄膀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标称都匀市圆圆食品厂生产的黑香米红豆夹心面包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标称凯里市黔甬蓝莓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酒10%vol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标称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辣子鸡,标称凯里市喜利多食品厂生产的热狗面包、红豆蛋皮面包、香辣汉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余庆县土司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风味水豆豉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得使用);标称修文县久长隆華食品厂生产的火腿月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贵州龙膳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低糖红米曲奇(糕点)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初检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义市、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0-糕点

  4.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0-豆制品

  5.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0-酒类

  6.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220-肉制品

  7.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0-糕点

  8.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0-豆制品

  9.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0-酒类

  10.食品抽检合格-20181220-肉制品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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