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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4期)

来源: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5-04 点击: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饮料共6类食品11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蛋制品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酒类35批次,饮料3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湖北鑫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甜红杏干(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6)、蜜制猕猴桃(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6),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0.74g/kg、0.74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汉川市阿呀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豌豆(牛肉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6),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6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孝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8年0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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