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6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6期)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18 点击:8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包括:薯类及膨化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共抽检259批次,其中合格254批次,不合格5批次。

  保健食品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3日生产的力菲牌西洋参胶囊,总皂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标示为广东威士雅保健品有限公司2016年04月12日生产的威士雅改善睡眠胶囊,水分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3、标示为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05月04日生产的东晟牌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4、标示为陕西百年健康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03月03日生产的杨柳青胶囊,水分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厦门市昕晟溢贸易有限公司(供货商)2017年11月8日供应的蜜桔,丙溴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