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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1期)

来源: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12 点击:7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食盐共10类食品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蜂产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3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食盐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超级生活馆销售的标称襄阳圣蜂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生态百花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12-27)、原生态五味子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12-13),氯霉素检出值分别为0.59μg/kg、0.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襄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8年04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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