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3期总第134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3期总第134期)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4-04 点击:864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和乳制品等5类食品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1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餐饮食品样品1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样品1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糕点样品13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9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乳制品样品2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南宁市文洪小吃店销售的“油条”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15,规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74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100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灵山县鸿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兴市泰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龙西米(淀粉制品)”样品(商标:未标注,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7,规格:25kg),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6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桂平市天天岛内价购物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六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面包(肉松味)”样品(商标:珍芙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规格: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5g/100g。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超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永州市零陵恒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糕点”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4,规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8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芦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市雅发糖果饼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味云片糕”样品(商标:比时奇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1,规格:2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3g/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芦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市雅发糖果饼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云片糕”样品(商标:比时奇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1,规格:2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全州县好银食杂店销售的标称“漯河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美斯蛋黄派”样品(商标:雅美斯,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5,规格: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4g/100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5g/100g;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94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象山区福里旺土特产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酥饼”样品(商标:善祺茗(艺术字),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4,规格:238克(1×12)/盒),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68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mg/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10CFU/g;(2)<10CFU/g;(3)<10CFU/g;(4)<10CFU/g;(5)<1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2,m=1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贵港市覃塘区利民湿米粉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覃塘区利民湿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1,规格:1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5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贵港市覃塘区柏雄食品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覃塘区柏雄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1,规格:1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8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玉林市众旺食品厂销售的标称“玉林市众旺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2,规格:2.5千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6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蒙山县祝家食品厂销售的标称“蒙山祝家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规格:5千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3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平南县安怀镇旺山山泉水米粉厂销售的标称“平南县安怀镇旺山山泉水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6,规格:2.5千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1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平南县镇隆镇佳成食品厂销售的标称“平南县镇隆镇佳成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6,规格:5千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60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五)平南县大鹏镇吉锋粉厂销售的标称“平南县大鹏镇吉锋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6,规格:5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3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8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广西壮牛水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壮牛水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钙水牛奶”样品(商标:壮牛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20,规格:210mL/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CFU/mL;(2)24CFU/mL;(3)1CFU/mL;(4)<1CFU/mL;(5)<1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CFU/mL,M=5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崇左市天添乳品厂销售的标称“崇左市天添乳品厂”生产的“风味酸水牛乳”样品(商标:左江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21,规格:220mL/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890CFU/mL;(2)1200CFU/mL;(3)1400CFU/mL;(4)1200CFU/mL;(5)12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CFU/mL,M=5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