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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2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号)

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2-22 点击:56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8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4号),涉及我省2批次在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云南禾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和泡椒鸡拐(辐照食品)。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云南禾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辐照食品)(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10-05)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8袋,共计7公斤,货值246.4元;已销售28袋,共计7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二、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泡椒鸡拐(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满庭芳百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云南禾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鸡拐(辐照食品)(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11-15)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2袋,共计5.5公斤,货值259.6元;已销售22袋,共计5.5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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