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9 点击:896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2类食品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33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水产制品样品27批次,合格2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钦州百联超市恒祥豪苑分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人人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咸脆花生”样品(商标:一条龍+图案,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0,规格120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10CFU/g,<10CFU/g,<10CFU/g,53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CFU/g,M=100CFU/g。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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