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18-01-18 点击:860
环节 | 福田区 | 罗湖区 | 南山区 | 盐田区 | 宝安区 | 龙岗区 | 光明新区 | 坪山区 | 龙华区 | 大鹏新区 |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批次 | 合格 批次 | |
餐饮原料 | 206 | 206 | 329 | 329 | 142 | 142 | 26 | 26 | 341 | 336 | 596 | 590 | 99 | 99 | 36 | 36 | 116 | 116 | 7 | 7 |
合格率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98.5% | 99.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测项目情况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9400项次(约5.0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详见《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首页——专题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栏目),共发现不合格项目11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12%,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品质指标、生物毒素污染物、金属污染物。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产品品质指标不合格,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有可能是部分企业可能为降低生产成本,掺伪、掺假、偷工减料所致;二是个别产品生物毒素污染物不合格,可能是生产厂家未能把好原料关,易生产出含量超标的产品;三是个别产品重金属超标,可能是土壤和水体遭受重金属污染,增加了食品内重金属的含量。
四、风险控制措施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我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询或关注“深圳食事药闻”官方微信及“深圳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博。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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