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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黑芝麻糊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号)

来源: 食安通 更新时间: 2018-01-09 点击:8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规格型号:450克(11小袋)/袋;生产日期:2017-07-09)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2017年9月20日,德阳市食药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交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以下简称稽查支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旌晶纯香黑芝麻糊16件,规格型号为20袋/件,450克(11小袋)/袋,共320袋。稽查支队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且启动召回程序。截止目前,已召回该批次产品171袋,并由稽查支队查封扣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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