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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7年第59号)

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18-01-02 点击:593

  2017年11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饮料等7大类食品,共计139批次,其中3批次食品不合格。餐饮食品1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2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4批次样品;饮料48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蓟县刘亚娟小吃部生产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蓟县老伙计豆制品厂生产销售的大块腐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宁宁顺心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津河藕粉制品厂生产的津河藕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静海区、北辰区、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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