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农种发〔2021〕2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1-05-10 点击:660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1-04-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种发〔2021〕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全国畜牧总站,有关单位:

  畜禽种业是畜牧业发展的根基,是畜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推进畜禽种业发展,2008年以来,我部陆续发布实施了奶牛、生猪、肉牛、蛋鸡、肉鸡和肉羊遗传改良计划,有力推进了我国畜禽种业发展,种源立足国内有保障,风险可管控,为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丰富百姓“菜篮子”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入“十四五”,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2035年将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打好种业翻身仗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部组织制定了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包括生猪、奶牛、肉牛、羊、蛋鸡和肉鸡等六种畜禽,力争通过15年的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自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突破性品种,确保畜禽核心种源自主可控,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人民美好生活的种业根基。

  为保障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顺利实施,农业农村部成立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分管部领导任组长,种业管理司、全国畜牧总站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咨询委员会和各畜种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畜牧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提供战略咨询,各畜种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现将新一轮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2.全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3.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4.全国羊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5.全国蛋鸡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6.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7.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8.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咨询委员会名单

  9.各畜种遗传改良计划专家委员会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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