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7号)

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4-12 点击:643

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4-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标委发[2021] 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军民融合办,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人民团体,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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