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双随机办〔2021〕1号)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4-02 点击:512

发布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3-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双随机办〔2021〕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2021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根据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要求,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我办组织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了《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联合抽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各市州可参照《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二、规范实施过程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不能记于企业名下的非市场主体抽查结果信息可同时通过各部门官网等其他平台公示。对具体抽查任务有疑问的,请咨询任务发起部门。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熟练省级平台操作,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

  三、强化部门联合

  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发起部门应主动协调各配合部门,根据抽查事项制定详细的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做好联合抽查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与发起部门对接,按计划要求完成本部门的任务。省本级联合抽查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2021年省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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