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流向及处置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1〕64号)

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2-26 点击:1309

发布单位: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21-02-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肺炎防控办〔2021〕64号
实施日期: 2021-02-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流向及处置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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