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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2020年第五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来源: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微信号 更新时间: 2021-02-09 点击: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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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过最远的路就是虚假广告的套路,我信过最真的话,就是虚假广告的谎话……

  2020年,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有力维护我省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等规定,现对以下14件不同违法情形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请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监督举报。食品领域相关案件如下:

  宁波法兰香榭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其生产的蛋糕,在食品外包装上宣传“在民国50年代由‘美国小麦协会’……大力推广此类糕点到台湾”等内容,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含有“专门聘请法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各国的面包和西点师傅做技术顾问”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0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浙江福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普通食品及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软文广告,广告中含有“10年包租托管,每年6%稳定收益”“”20分钟车程抵达21航站楼“”10分钟车程抵达卜蜂莲花超市“等内容。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福七富硒鸡蛋“广告,广告中含有”一天一个富硒福七鸡蛋不仅能提高记忆力还能保护视力“”富硒鸡蛋……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好的硒营养补充剂,其吸收率高达80%“等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11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2万元。

  杭州磊宁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普通食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发布的蔓越莓普通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这是澳洲本土最有名的保健品牌全球最高处方药生产标准“”远离妇科病推迟绝经期、呵护卵巢泌尿系统“”淡化私处异味、预防和治疗妇科疾病,排毒养颜、美白淡斑抗氧化“等内容,并虚构7位消费者宣传使用商品的效果,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10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钱塘新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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