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标准动态公告 标准项目计划 正文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06-13

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和《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省质监局经过组织项目申报、标准查重、需求研判、专家评估、会议审议和对外公示,确定2018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289项,其中:制定270项、修订19项,全部为推荐性。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例执行。

  一、请标准提出单位尽快将计划落实到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并会同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制定标准起草计划,草拟标准草案,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使用、科研、高校、检验、认证、管理等行业龙头和权威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三、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会议审查形式。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后,标准提出单位应及时向省质监局提出审查申请并做好标准审查的准备工作。

  四、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在报批和发布时以编制部门确定的为准。

  联 系 人:郑怀海024-31512668

  佟宜沅024-23920779

  电子邮箱:176824065@qq.com

  附件: 2018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4日 

附件: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