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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来源: 国家标准委 更新时间:2018-04-2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6年10月19日 

  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为了更好地适应《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产品要求,需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取消原标准理化指标中各级产品的总酸上限;

  2、还原糖指标做适当降低;

  3、增设特酿级镇江香醋。

  修改前:5.4.3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优级

一级

二级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6.00

5.50~5.99

5.00~5.49

4.50~4.99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1.60

1.40

1.20

1.0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

0.18

0.15

0.12

0.10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2.50

2.30

2.20

2.00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6.00

5.50

5.00

4.50

修改后:5.4.3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酿级

特级

优级

一级

二级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8.00

6.00

5.50

5.00

4.50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2.00

1.60

1.40

1.20

1.0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

0.30

0.18

0.15

0.12

0.10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3.00

2.00

1.50

1.20

1.00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10.00

6.00

5.50

5.0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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