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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中国畜牧业协会 更新时间:2019-01-16

各位会员以及相关行业从业者:

  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自2017年底启动以来,得到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发布团体标准28项,立项10项。为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解决行业标准老化滞后及缺失问题,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中国畜牧业团体标准体系,满足畜牧业健康发展需要,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细则(试行)》,中国畜牧业协会即日起启动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中国畜牧业发展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畜牧业行业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组建标准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完成《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形成标准建议稿或大纲。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

  2.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立项申请单位与起草单位应是我会会员单位。

  3. 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起草单位负责筹措,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团体标准提案的提出准则

  (一)由3家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二)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三)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四、报送程序与方式

  拟向中国畜牧业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应填写《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于2019年3月31日前发送至standards@caaa.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然 张颖

  电 话:010-88388699 E-mail: standards@caaa.cn

  附件: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畜牧业协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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