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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征求《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标征函[2018]71号)

来源: 生态环境部 更新时间:2019-01-0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地下水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规范污染场地地下水的修复,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请允许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在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李明路 熊燕娜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dixiashuichu@mee.gov.cn

  电话:(010)66103212 56500675

  传真:(010)56500656(传真)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科技部办公厅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4.水利部办公厅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8.清华大学

  9.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1.中国地质调查局

  12.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1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5.环境发展中心

  16.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7.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8.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9.环境规划院

  20.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1.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5.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6.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7.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8.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0.博川环境修复(北京)有限公司

  31.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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