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11-15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足月出生的满6-24月龄(出生后180天到24月龄)内的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的基本原则、分年龄段辅食添加的指导及辅食制作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满6-24月龄内婴幼儿辅食添加的营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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