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109号)

来源: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06-06 点击:1439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7-05-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食药监[2017]10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地沟油”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但“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问题仍有发生。为了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全区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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