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查处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的通报(农办医[2017]19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7-06-02 点击:1690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5-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医[2017]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正文下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2016年,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兽药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兽药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2016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76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6个、兽药经营许可证132个,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87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25个,并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4个情节严重的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经研究,我部决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9个典型案件(见附件),并对查处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兽医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2017年,我部继续把兽药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及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全国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请各级兽医管理部门持续提升兽药监督执法能力,从重从严查处兽药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兽药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力度,有效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附件:2016年度查处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