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18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7-05-23 点击:1560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05-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医[2017]1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加强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加强兽医处方活动管理,遏制违法违规用药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二、整顿时间

  2017年6月至10月(为期5个月)。

  三、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范围

  动物诊疗机构。

  (二)整顿内容

  1.处方格式。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规定的规格和样式印制兽医处方笺或者设计电子处方笺;2017年1月1日之后是否使用与《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不符的处方笺。

  2.处方人资格。重点检查开具处方人员是否为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执业信息是否在诊疗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是否按时报告上一年度执业活动情况。

  3.处方行为。重点检查执业兽医在诊疗活动中是否有以下情形:一是应当开具处方的、而未开具处方;二是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或者未在处方笺上签字/盖章;三是未经诊断、检测、治疗,直接开具处方;四是未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和应用规范》要求书写处方;五是未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开具兽医处方。

  4.处方管理。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建立兽医处方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讲解,重点做好《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的宣贯,以案说法,注重运用典型案例教育,提高动物诊疗行业从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

  (二)集中整顿阶段(7~8月)

  集中对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9月)

  农业部派出检查组对有关省份进行重点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整改完善阶段(10月)

  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动物诊疗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是农业部2017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省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

  (二)加大整顿力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处理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多渠道举报,为整顿工作提供线索,同时要集中向社会曝光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整顿工作为契机,以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边整边改,健全动物诊疗管理制度。要把整顿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规范审批行为等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执法衔接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形成依法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录入、更新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整顿行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情况、主要成效、典型案件,提出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曹翠萍

  联系电话:(010)59193371

  传真:(010)59191691

  电子邮箱:syjyz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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