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701
辽宁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木薯粉加工粉条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卫函字〔2011〕724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木薯粉生产加工粉条应当按照《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13-2003)执行。
专此函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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