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3-03-22 点击:54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3-03-22
失效/废止日期: 2023-04-22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统一现场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2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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