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风险监测项目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1-17 点击:96

发布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1-10
失效/废止日期: 2023-02-15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广州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技术检测机构,市消费者委员会、市疾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

为适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检测机构及协会、商会、科院机构、消费者委员会、疾控中心的作用,挖掘各行业产品潜在质量风险,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经研究,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征集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监测产品范围

风险监测产品范围为广州市重点工业产品(不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重点关注疫情防控、新兴消费品、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孕用品、车辆相关产品、学校公共设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家具产品、纺织产品、办公产品、日用化工品及其他与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优先考虑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的产业和受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

二、风险监测项目类型

此次风险监测项目类型为产品安全风险监测,针对产品已经存在或者潜在的风险及危害因素,开展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可操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三、风险监测项目设计原则

(一)风险监测涉及的产品和技术指标,原则上应与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对于存在人身伤害事故案例,或者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产品和项目,应优先申报。

(二)风险监测项目涉及的安全指标原则上应未纳入以往各级监督抽查,或虽纳入但出现产品质量异动或严重的伤害事件,申报时请按规定格式填报,主要内容包括危害描述、标准缺失、建议监测的指标和本地企业情况等。需要对原抽查方案尤其是检测方法和技术指标做出实质调整。

(三)风险监测涉及的产品和技术指标未曾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风险监测项目,若对开展过的项目监测指标或试验方法做重大调整后,可能影响监测评估结论的,也可申报。

四、风险监测项目征集方式

(一)技术检测机构根据各自检测范围和能力,申报风险监测项目。

(二)广州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市消费者委员会、市疾控中心可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提出相关产品的建议。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技术检测机构根据情况填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风险监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广州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市消费者委员会、市疾控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根据情况填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议表》(见附件3)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风险监测项目建议汇总表》(见附件4)。请于2023年2月15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zfpzx@gzis.org.cn,并将全部材料纸质版(盖章)提交市市场监管局风评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38号3号楼901)。

附件:   6.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议表(模板).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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